13
我之前在书里看过自由女神像。
真的站在自由岛上时,反倒没有想象中的心潮澎湃。
只是仰头,盯着高举的火烛发了很久的呆。
我可能是喜木的人。
最喜欢的,是中央公园的绵羊草甸。
在那片大草坪上,有人抱着吉他唱着歌。
我轻轻哼了两句。
那人很热情,立刻跑过来,问我会弹吉他吗?
见我点头,他把吉他借给了我,让我也来一首。
我很喜欢这种陌生的地方。
因为陌生,没有熟人,所以可以放飞自我。
我没有推拒。
阳光漫过整片草甸,将草尖晒得发亮。
我抱着吉他盘腿坐在草坡上,指尖拨着弦,调子散在暖阳里。
中学时代,我也买过一把吉他。
那会喜欢音乐,写了几个曲子。
也曾不着边际的幻想,长大后做个自弹自唱的歌手。
可惜那把吉他没能陪我太久。
我爸发现后,觉得我这是浪费时间,是离经叛道。
他把我的吉他从三楼扔下。
吉他摔了个四分五裂。
其实那次,我反抗了。
我真的狠狠地反抗了。
只是结局并不如意。
后来,我再也没有碰过吉他。
如今过了这许多年,摸起弦来都觉得生疏。
但很快,肌肉记忆便涌了上来,和弦流畅地转开。
一曲弹毕,对面一大一小的人都望着我。
目光灼灼。
直到我把吉他还给那个男孩,裴知瑜才回过神来,跑到我的面前。
他说:「妈妈,你弹吉他的时候,有一束阳光落在你的身上。」
「你好像会发光耶!」
裴寂问我:「这首歌很好听,叫什么名字?」
「没有名字。」我摇了摇头:「中学那会写的,没来得及取名。」
他有些讶异:「原来你会写歌?」
「会啊。」
光线变得温软昏黄,将整片草甸裹进浅橘的暮色里。
我们在草坡上坐了很久,直到天色变成短暂又温柔的蓝调。
第二天,裴寂去纳斯达克敲钟。
他将晚餐安排在游轮上。
裴知瑜被保姆带去别处玩。方形餐桌的两侧,只有我与裴寂。
在我开口之前,他先冲我笑了笑,眼底是明晃晃的了然。
「我妈找过你了,对吗?」
「你从未打消过离婚的念头,是我妈让你拖一拖,拖到公司上市再提,是吗?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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